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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电公司加强客户工程监理

作者:刘爱兵 许树实   2010-03-31

为确保客户工程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供电设施安全隐患,从近日起,安徽合肥供电公司加强对营业范围内的客户工程监理,报装新建、增减容的所有客户工程均需由有电力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合肥供电公司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客户工程因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设备质量和施工水平较差,不能满足安全可靠供电的要求,不仅成为配电网中的事故隐患,也损害了客户的用电权益,给供电企业和客户都带来较大损失。

该公司要求客户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方必须与具有电力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由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报告。客户工程竣工时,监理公司须出具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如两者缺一,属于客户移交工程的,不予办理资产移交;属于客户自管工程的,不予办理送电手续。以期通过加强工程监理,提高客户工程质量,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供用电的良好氛围。

标签:合肥供电,客户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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