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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供电公司喜获江西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张永锋  2010-04-02

近日,于都县供电公司传来喜讯,该公司荣获2008—2009年度江西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暨2004—2005年度荣获江西省电力公司 “文明单位”之后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据悉,多年来,该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机关效能、企业文化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紧紧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服务“对接长珠闽,呼应达赣州,进行新长征,建设强于都”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创建设文明行业活动,为捍卫公司优质服务的生命线,全力打造“国家电网”品牌,为服务于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以提升员工文明素质为先导,打造服务富民强县的坚强团队。层层落实《十一五文明建设发展规划》,以创建“于都电网先锋党支部”为切入点,在公司8个支部全面推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措施,坚持用“强抓严管、诚信廉洁”的企业核心文化净化员工心灵,振奋员工精神,统一员工思想,规范员工行为,形成了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的企业氛围,为创建文明行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是以物质文化建设为为基础,建设服务富民强县的坚强电网。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为确保于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推进经营管理,自公司挂牌成立10年以来未出现电网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为全县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稳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支撑和有力保障。

三是以“四个服务”为企业宗旨,塑造服务富民强县的诚信品牌。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号召员工“人人讲诚信”,严格落实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认真贯彻“三公”调度的“十项措施”,切实履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聘请了20名社会行风监督员,建立了客户投诉举报有奖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将行风建设、诚信建设与创建文明行业同步推进,促进了企业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

四是以于都经济发展为己任,履行服务富民强县的社会责任。在全力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电力供应的同时,主动承担环保节电、安全用电宣传义务,支助了6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电气化建设,为于都贫困老人、困难学生提供了生活和学习等方面资助,特别是在近年来的抗冰保电、汶川地震救灾和奥运保供电期间,于都供电人在国家和群众最需要的时刻,发扬长征革命老区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忠实履行了国企的社会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于都县,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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