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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供电局推行设备代理业主制

作者:杨荣  2010-04-06

 一线员工分摊设备管理权,对设备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3月30日,重庆长寿供电局晏家客服中心但渡配网运行班办公室里空荡荡的,自从该局推行设备代理业主制以来,员工们每天都要外出管理自己的“责任田”。

长期以来,某个设备或某条具体线路都是由一个车间或一个班组的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因为涉及的人员多,出了问题有的员工就互相推责。为了打破设备管理的“大锅饭”,长寿供电局今年推出设备代理业主制。

所谓设备代理业主制,就是所有电网设备从投运开始,在运行维护和设备技改、大修、业扩等环节实施“责任到人”的全过程管理模式,建立“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参与保安全”的运行机制。按照规定,长寿供电局生产一线每名员工都要分摊部分设备的管理权,成为设备的代理业主。代理业主对设备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涉及设备的所有工作都要与代理业主沟通。代理业主不在时,可由班组指定他人参与,并承担代理业主的全部职责。

“以前,我们的工作每天都由班长安排,他让我们今天巡哪条线,我们就巡哪条线。工作得再认真,没人知道是谁的功劳,出了问题也不见得会逮上我,工作很被动。实施设备业主代理制以后,责任明晰,我的设备运行得好就是我的成绩。”配网工王洪斌高兴地说。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长寿供电局,设备代理业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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