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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公司定奖惩激发员工学习热情

作者:刘小莲  2010-04-13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为加强员工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培训奖惩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4月10日,南昌县供电公司下发了南电教[2010]04号文件(南昌县供电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以红头文件形式定奖惩,全面调动干部员工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力促培训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该办法规定:员工培训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层面组织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100元奖励。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继续培训,并给予一次补考,若补考不及格者扣除当月月奖10%,扣除员工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分1分;再次补考不及格则扣除月奖100%,扣除员工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分2分;无故不参考者扣除当月月奖100%,扣除员工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分2分,并取消评选优秀学员资格。对省、市及县公司组织的各类技术技能竞赛、调考,按团体成绩及个人成绩进行排名,前三名最高给予选手所在单位每次分别加绩效考核分6分、4分、2分,个人最高给予1000、800、600元的奖金。后三名按同等比例进行处罚。个人在国网公司组织的各类技术技能竞赛、调考中取得前五名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奖励。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南昌县,奖惩员工,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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