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供电所建设和持证上岗互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黑龙江省海伦市电业局于2010年5月9日与绥棱县电业局进行了供电所建设及持证上岗工作进行互查工作,海伦市电业局通过这次互查,查找了该局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借此机会与兄弟单位的经验和管理办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通过这次活动海伦市电业局在下七个方面工作得到全面提高:
一、供电所混岗清理情况: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海伦局于2009年8月末进行了机构改革和岗位竞聘,同时解决了混岗问题,现供电所不存在混岗问题。
二、持证上岗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依据2007年3月份《关于开展农村供电所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的通知》精神,海伦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海伦市电业局农村供电所人员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并下发到各供电所。
三、供电所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截止2010年4月末,海伦局供电所人员共371人,全部通过了牡丹江电校岗位培训上岗合格证的考试。
四、供电所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复审情况:依据2007年3月份《关于开展农村供电所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的通知》精神,“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每两年验证一次。海伦局在地区局的正确领导、认真组织下,落实此项工作,对07、08两年的“上岗合格证”复检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从验证中的试卷答题记录以及合格证复检公章两方面进行检查核实,全部通过复检。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海伦局在册长期职工依法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聘用农电工依法缴纳“三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另外又为农电工缴纳了意外伤害险。保险台账清晰准确。
六、人力资源信息库信息完善情况:海伦局能及时完善人力资源部信息库的信息,通过抽查培训及个人履历等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使国电信息库成为“第二份”人事档案。
七、培训基地建设情况:海伦局建立了理论培训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守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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