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黄山供电公司出台该公司“大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大行风”建设目标。方案突出各级行政主要领导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一岗双责”要求引入行风建设工作中,做到“管业务必须管行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大行风”意识,强化行风建设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责,推进纠风和行风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该公司明确“大行风”建设四个百分百、两个不发生、两个确保的八项目标,即投诉问题及时核查和按期办结率,署名投诉答复、回访率,行风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到位率,存在问题分析、整改率均实现百分百;严重违反“三个十条”和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行风责任事件、越级投诉事件不发生;确保行风建纠各级职责到位、落地,确保市公司行评在当地进入前二名,所属县公司在当地进入前三名。
在具体职责分工中,该公司明确了营销部、农电部、生产部等13个部室以及三个中心、四大工区等10个单位为“大行风”建设的保证体系,并制定93项具体责任措施,强化各级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行风建设责任主体意识。明确了监察部为“大行风”建设的监督体系,制定4项具体责任措施,强化行风建设监督责任主体意识。
该公司将继续实行行风纠建联席会制度、行风督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建纠并举、以建为本、以纠促建”的原则,找准纠风工作定位,实现行风督察常态化。针对各项行风督察和窗口自查情况,编发《行风专刊》;对行风纠建工作采取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的方式,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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