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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宁都供电公司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专项活动不讲情面

作者:李华健    2010-06-07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员工事业心和责任感,从5月25日至6月4日,江西宁都供电公司根据整顿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从抓劳动纪律入手,组织开展了多次整顿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的活动。

自查自纠过程中,该公司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从存在问题最突出、最普遍的劳动纪律管理入手,严格考勤登记制度,实行上班和下班时间查岗,对迟到、早退人员马上在内部网上通报,并给予经济处罚,警示公司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共同维护工作秩序,做到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不断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同时,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所挂点的部门、单位、基层所(站)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检查、督促,扎实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将该工作作为常态机制来抓,切实改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创建一流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该公司建立覆盖全员的员工考勤体系,要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应规定予以处理。对上班(含值班)时间迟到、早退者,员工每次扣罚20元;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玩游戏、吃东西、上街买菜、带小孩等从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罚50元,部门负责人扣罚20元;员工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除每次扣罚20元外,当月绩效评级为C级,每月累计五次及以上,待岗学习一个月;中层干部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当月绩效评级为C级,每月累计五次及以上,待岗学习一个月,并接受纪委诫勉谈话;中层干部、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外,当月绩效评级为C级;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转岗培训,仍不能胜任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按《岗位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作待岗处理;中层干部因公外出或临时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履行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登记。

标签:宁都供电公司,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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