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笔者从兴国供电公司保卫部获悉,该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创建、安全生产及信访基础建设,全面确保年度综合治理“十无”目标的实现。该公司推出“四挂钩”推进年度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与综治责任人政绩考核挂钩。具体考核部门综治责任人对年度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的落实;二是与综治责任人职务升降挂钩。将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责任及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其职务升降挂钩。对综治工作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部门,在面貌改变之前,其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三是同责任人奖惩挂钩:对综治、维稳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予以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被评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责任人,给予一定奖励。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部门的综治、维稳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模资格;四是与经济利益工资绩效挂钩。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部门的综治、维稳责任人,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的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工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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