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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公司多举措加强停送电管理

作者:朱春艳    2010-07-21

7月20日,笔者从新建县公司生技部了解到, 随着用电高峰来临,为切实加强停送电管理工作。该公司按照市公司《关于规范新建县县调管辖线路停送电管理的通知》(南供调[2009]25号)和公司《关于规范10kV及以上线路停送电管理的通知》(新电生[2009]35号)文件的要求,多项措施,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全县人民用上放心电。

据悉,该公司为确保停送电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专门下发文件对涉及到的单位进行明确规定,一是凡涉及重要变电站的线路,不得擅自停电。(因施工等原因需停电的,由供电所/抄收网点向调度中心申报、经职能部门会审、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经市公司地调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擅自停电的,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扣罚,该单位相关人员扣月奖;如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直至撤职处理。);二是对重要保电线路(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集会、节假日重要景点线路、防洪期间重要排灌线路等),必须按公司相关要求进行保电,做好线路安全运行工作,确保线路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消缺等相关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一旦发现擅自停电,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扣罚,并追究其责任,同时扣罚该单位相关人员月奖;三是公司所有10KV及以上线路必须按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停送电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均按上述标准进行处罚。

目前,此项规定已经通过OA下发到各单位。

标签:停送电管理,新建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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