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印发71期《考核通报》 相关领导需接受联责处罚
在山东乳山市电业总公司最近印发的《考核通报》中,该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等4位领导,因市中供电所电费回收没有完成而被联责通报。截至7月20日,该公司已经印发《考核通报》71期,相关领导干部6年来累计被联责处罚并通报285次。
乳山电业总公司从2004年起实行三级联动的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可以对二级单位和员工进行考核,督查部门可以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基层单位和员工共同对职能部门、督查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监督考核。
三级联动考核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日常工作、重点工作等十几个方面,实行日常、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经上下级互相考核后,由决策层、中层、基层3个层面人员组成的考评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只要违反考核细则,上到主要领导,下到普通员工,一律按规定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随时出现的问题,即时考核,即时通报,并在局域网上公示。
去年年底,下初供电所某农电工私自同意客户之间互相转让户头并接受客户宴请。乳山电业总公司按规定对直接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分管副总经理和纪委书记实行联责处罚,分别扣罚5分,并在今年1月10日的第66期《考核通报》上进行通报批评。这件事在该公司广大干部员工中引起强烈反响,掀起了一股“讲正气、比作风、学技能、比贡献”的热潮。
6年来,乳山电业总公司每年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考核条例,不断细化指标和项目门类。考核难度增加了,考核严、真、细、实的作风没有变,上下同考、人人平等的制度没有变,主要领导与普通员工联责通报的做法也没有变。要求员工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员工做好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好。很多单位和部门都对照别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以期查出问题,找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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