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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公司“四步骤”规范财产理赔

作者:孙小芬  2010-07-26

7月21日,庐山区公司对财产理赔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管理职能和专职,细化了管理责任和措施,规避财产理赔管理风险,维护企业利益。

据了解,该公司规范凡是在公司辖区内发生由于电压过高、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失,严格执行财产理赔四步骤”:一是由基层运行单位负责做好现场拍照取证,并在第一时间报安监、财务部门专职;二是由财务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安监深入现场勘察;三是由基层单位负责会同保险公司深入现场取证;四是由财务、安监根据保险条例与保险公司洽谈理赔事宜,财务负责理赔款回收。凡是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保险无法受理赔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责任。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庐山区公司,财产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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