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道

管理论道

泗县供电公司被授予“劳动用工典范单位”

作者:王丽华  张东升  2010-07-29

日前,安徽省泗县供电公司被该县劳动局授予劳动用工“先进单位”。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和实施,该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劳动用工方面,做到了“明确化、完备化和备案化”,在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规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建立健全了劳动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分类分册建立劳动用工花名册,全面开展劳动用工清理工作,清晰界定劳动关系,规范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为规范员工退休管理,公司制定了员工退休预审管理办法,依法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泗县供电公司,劳动用工典范单位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