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泗县供电公司被该县劳动局授予劳动用工“先进单位”。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和实施,该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劳动用工方面,做到了“明确化、完备化和备案化”,在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规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建立健全了劳动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分类分册建立劳动用工花名册,全面开展劳动用工清理工作,清晰界定劳动关系,规范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为规范员工退休管理,公司制定了员工退休预审管理办法,依法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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