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江西省南康市供电公司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该《规定》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适用范围、购置管理、保管与发放、使用与监督、发放标准等,加强了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了劳动条件,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了公司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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