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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供电公司建立四项制度促创先争优活动取实效

作者:徐红英    2010-09-09

9月9日,笔者从赣县供电公司获悉,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成效,该公司建立了四项制度以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一是建立了责任主体制度。实行下管一级,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制。各党支部为公司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管一级的责任主体,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到各责任主体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掌握了解活动进展情况。

二是建立了情况汇报制度。各责任主体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等要定期汇报,尤其是要抓重点、抓亮点、抓特色,深入挖掘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各责任主体每周四10:00前应将本周开展活动情况的特色做法以信息形式上报,每月20日前将本月活动情况小结上报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三是建立了督查汇报制度。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建立了每季督查调度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责任主体活动情况汇报,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是建立了日常工作考核机制。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对各责任主体材料报送、信息报送及采用和培育先进典型等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并把完成工作情况作为对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标签:赣县供电公司,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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