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办公区车辆进出道路畅通,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整齐,赣县供电公司出台了《机关办公大楼车辆管理规定》。
据了解,该管理规定从六个方面规范了办公区院内车辆停放要求。一是规范停放点,即划定停车位并标设醒目标志,实行定点、定位停放;二是规范了停车时间,即白天上班期间(8:00-18:00)院内只能停放公司内部管理用车,公司生产用车及员工个人汽车和家属楼业主私家车一律不得停放院内,晚上(18:00-次日7:30)进入院内停放的家属楼业主私家车必须服从门卫的指挥和管理,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辆停放点内;三是规范了摩托车停放,公司员工上班的自行车、摩托车应有序整齐的摆放到院内划定的停放点内;四是对外来车辆进行了规范,即外来车辆原则上不能进入院内停放;五是规范了临时公务车停放,即办公大楼前后门阶梯口只允许停放临时(不超过5分钟)待命出发的领导公务用车;六是落实了责任人,即由公司门卫负责,每发现一辆乱进、乱停、乱放车辆,即对门卫予以10元/辆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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