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30日试行的《云南电网公司临沧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标准(试行)》获悉,临沧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临沧局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领导班子”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目标考核责任书》相关条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等将实施责任追究,并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经济处罚等方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实施追究。此外,临沧局强化责任制考核,把各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与单位文明建设考核相结合。各县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纳入临沧局的年度组织绩效管理,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考评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
一直以来,临沧局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路子,注意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并下大气力纠正影响全局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标签:临沧供电局,临沧,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