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笔者从宁德电业局监察部获悉,日前,该局制订出台《用户受电工程“十条禁令”岗位红线制度》,明确规定用户受电工程过程中被禁止的腐败行为。该制度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受电工程建设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电网供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该“十条禁令”针对用户受电工程业扩办理、竞业禁止、工程图审、“三不指定”、工程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点进行制订,包括严禁向用户索取钱物,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行为;严禁私自越权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等用电手续,或违规透露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及私自承揽、转包、分包、介绍用户受电工程;严禁人为降低或提高用户受电工程供电方案标准谋取私利;严禁人为降低或提高用户受电工程图审标准、故意增加或减少图审问题谋取私利;严禁人为加快或延期安排中间检查、接电前检查时间以谋取私利;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造成评标不公正问题;严禁在工程检查、验收、现场签证、审核、决算等环节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严禁违反企业竞业禁止规定,参与外单位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编写标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严禁违规插手非本人经办的物资购销行为以谋取私利。
为扎实、有效做好用户受电工程廉政监督工作,该制度中还制订了违反“十条禁令”的处理规定,对违纪违规的员工,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而,严格规范员工从业行为,营造依法治企、和谐稳定的供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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