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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公司实行创业服务年工作问责制

作者:邓煌  2010-10-19

为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实现在当地排名第一的奋斗目标,10月中旬,安义县公司推出了《安义县供电公司创业服务年工作问责制》。

该公司将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对不能按照要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并纳入了年终干部业绩考核,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而引发的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事件要严肃追究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的责任。

该公司在此次实行的《创业服务年工作问责制》中,明确10种过错行为、规定了问责方式及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推动创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规范供电服务行为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标签:安义县公司,创业服务年,工作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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