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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公司秋检工作实行“问责制”

作者:徐世宝    2010-11-09

为促进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繁昌供电公司采取“划定区域、落实到人、实行问责”的形式,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繁昌供电公司今年的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从11月6日开始,为期半个月。该公司将检查范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划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带领一名部室负责人、3名有关部室专职,负责检查本范围内的线路设备。公司对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覆盖率、缺陷整改期限等作了严格规定和要求。其中变电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变电站检查范围不少于全部设备单元的30%。35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通讯线路不少于总条数的20%。配电线路、低压线路和公变台区的检查率均有具体的规定。对检查不到位的、刻意隐瞒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整改不到位或超过期限的等,该公司将纳入绩效考核,情节严重的将对照有关办法严肃处理。

标签:问责制,繁昌公司,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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