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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供电公司高流供电所推行“员工服务自评制度”

作者:鲍俊松  2010-11-25

自我加压、自查不足,强力推行“员工服务自评制度”,该项措施是新沂市供电公司高流供电所为了搞好行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率而实施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

2010年,高流供电所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制订实施了“员工服务自评制度”,该项制度包含了《文明职工考核细则》、《公民道德规范》、《徐州市供电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和国家电网公司的“三个十条”等内容。要求职工在为用电客户服务时,把为用户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过程、用户评价和自我评价等纪录在《供电员工服务自评表》上,作为对职工落实奖惩的依据。

该所员工在填写纪录以后,便会发现,在实际工作中,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有哪些不足,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和鞭策自己,才能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提高供电员工的整体形象。

该所职工夏同军同志,是一位有着二十多年工龄的老职工,他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在全所职工和周围的群众中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填写《供电员工服务自评表》,他发现自己虽然能积极、热心的为用户服务,但是,在服务过程中,还存在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比如:11月24日下午,在为用户李永家整修线路时,随身带的绝缘胶布刚好用完了,在线路接通后,又返回取来绝缘胶布,将线路接头处包扎整齐。在填写《供电员工服务自评表》时,他如实的做了“今天维修材料准备不齐全”的纪录。

该所的“员工服务自评制度”的实施直接同职工的月度综合考评挂钩,从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2010年的前10个月的时间里,该所职工共为用户提供服务227人次,填写了227张《供电员工服务自评表》,找到了不足,也取得了成绩,深受用户的好评。

标签:新沂供电公司,高流供电所,新沂,员工服务自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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