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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公司电费回收完美“收官”

作者:万小华 刘小莲  2011-01-04

“获悉你们实现了2010年电费“双结零”,圆满完成了今年电费回收任务。我们代表南昌供电公司党委和行政向你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12月30日下午17:40分,南昌供电公司总经理肖黎春、党委书记王迪卿联名发来贺信,热烈祝贺南昌县供电公司圆满完成2010年电费回收工作。

电费是供电部门经营成果的直接体现,为确保电费颗粒归仓,南昌县公司高度重视电费回收工作,把电费清欠回收工作当作年终“收官”工程来抓。

一是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费清欠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电费回收结零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制定清欠电费回收计划,严格按照欠费自查、欠费清理的时间节点完成电费回收,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二是严格考核,责任到人,任务靠身。建立了从基层单位负责人、班长到全体电费回收人员的电费回收责任制,将电费回收写进了各基层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状,要求各单位将电费回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不能保证电费月结月清的单位负责人,各分管领导、相关部室、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度。在日常月度电费催收工作中,全体员工努力发扬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千辛万苦电费回收的“三千”精神,克服电费回收中存在的困难,努力做到月结月清。

三是建立电费风险预警机制,每月由电费管理中心根据营销系统及电费回收报表中当月电费回收率、按户结清率、单个客户欠费情况发布电费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召开营销例会,对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措施,有效规避电费风险。四是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四个服务”要求,兑现服务承诺,加大对重点、难点客户的调查、走访和服务力度,主动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难题,争取客户对电费清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钉子户”、“困难户”的风险预控和催缴力度,确保电费回收工作可控、在控。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电费清欠回收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有关电力法规及政策,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树立电是商品、用电缴费、按期缴纳电费的意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南昌县公司,电费回收,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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