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中午1时25分,浙江天台县城西供电所回收到桥南小区居民陈女士的24.21元电费。至此,浙江天台县供电局分毫不差地完成全年电费回收,并实现了月度、年度回收率均达百分之百的好成绩。
今年以来,该局以创“国一流”工作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首先,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的组织和动员工作。要求全局员工确保每月电费回收率达到百分百,未完成者必须在次月2号前直接向分管局领导“说清楚”。
其次,该局加大了考核力度。把考核期限定为当月月末,比省公司规定的考核期限提前了6天。同时确定供电所和供电营业所为第一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分别为第二、第三责任部门,按不同的责任级别确定不同的奖金系数,加大奖惩力度,促使各责任部门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地完成指标。
再次,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在物业小区和银行联网网点进行缴费互动,宣传按时缴费和电费批扣等相关知识,并定期在电视节目中显示游走字幕,提示客户按时缴费。
此外,该局还采取了电费回收风险抵押、调整抄表例日、增加收费时间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年电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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