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近期,四川新都局提出合同管理12条要求,进一步细化合同管理。
2010年底在电业局四季度法律事务工作例会中,法律事务中心合同管理专责对2011年合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细的要求,如相关项目需在承办人意见栏中明确项目来源资金等。今年年初,新都局对2010年归档的合同进行了清理。在电业局合同管理文件和法律事务中心合同管理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在合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该局提出合同管理12条。
这12条要求不仅包括签订合同前需准备的资料、合同会签表每一个栏目的正确填写、国网公司合同文本的推广使用、合同重要条款的具体描述、合同网上流转时限、合同履行,而且还明细了合同的打印、归档、考核,甚至如何装订(符合文书档案归档要求)。
下一步,该局在合同管理12条的基础上,将举办合同管理培训班,对合同承办人员和网上会签人员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以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使合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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