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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至公司:“五监察”给力非招标物资采购工作

作者:龙晓燕  2011-05-19

【本网讯】为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力度,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规范企业非招标物资采购管理行为,降低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国家电网四川乐至公司五措并举,确保非招标采购活动阳光、廉洁。

一是对非招标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察。 监察是否建立健全非招标采购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是否明确了非招标采购管理中的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二是对非招标采购活动程序进行监察。监督推荐厂商确定是否规范,评审活动是否有监督、法律、财务进行监督;进行比选采购的比选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或排斥其他厂商的条款等; 

三是对非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察。监察合同内容是否与采购内容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是否按规定同时签订了《廉洁承诺合同》。 

四是对非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廉洁行为进行监察。监督检查非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接受客户礼品、礼金、宴请等行为;是否存在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反规定的“嫌疑腐败”行为。 

五是对非招标物资采购以外的小型基建项目和废旧物资的集中销售处理进行监察。堵塞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漏洞,节约成本开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乐至公司,监察,物资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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