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登封市电业局聘请市人大副主任曼国永等71名同志担任该局2011年至2012年度义务监督员。
这71名监督员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对供电优质服务承诺和“十个不准”的执行有监督权,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有质询权,对供电服务的不良行为有制止权,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有追查权。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登封市电业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和反馈处理结果。
今年以来,登封市电业局以迎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优质服务这条主线,努力践行服务承诺,多渠道地将优质服务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该局通过聘请监督员,真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的监督,广泛听取各行业电力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沟通和理解,不断改进和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促进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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