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年以来,蠡县供电公司立足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营销管理与依法管电的关系,围绕“依法管电、精细管电、服务兴电”的指导方针,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在依法管电的基础上实现了营销管理质量与总量的双提升。
坚持依法管电,规避经营风险。制定“经营预测、结构分析、重点监控”制度,增强把握大局、防范风险的能力;推行部室管户制和精管“20/80”制度,建立公司、部室、供电管理员三级监控管理体系,发挥团队管电优势,对用电客户实行精细管理;联合地方政府构建立体式综合治电网络,实行“采集、使用、考核”涉电信息共享机制采集各类涉电信息。
建立防范机制,降低程序风险。借鉴现代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先进经验,围绕营销管理中心工作,建立“动态查找、综合评估、科学防范”三位一体的管理风险超前防范机制,有效保障营销管理规范运行;开展“规范营销管理,争创三个一流”大讨论查找营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排查出的129个管理风险点,结合评估风险等级实行1-3档风险等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岗位职责规范》,明晰每一项营销业务的内容、权限、数量、质量、时限标准,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监督到位;自主研发“链条式”岗责体系,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理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完善管理手段,防范权力风险。在抓好营销质量的同时,坚持创新驱动,重点在自由裁量权、管理文书、用电稽查等重点管理环节和管理岗位上下功夫求突破,科学防范、有效规避营销管理风险;严格执行供电处罚标准及具体操作规定,统一处罚标准和尺度,规范管理人员自由裁量标准,建立案情比对机制,同等案情同等处罚;打破传统管理文书认定事实过于简单、证据不引用、理由不阐述等问题,全面推行“说理式管理文书”,有效规范营销管理行为;按照“先服务、后管理”的理念,实施“查前评审”制度,通过对用电客户以往年度有关涉电资料的评价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和核查,在辅导客户自查的基础上,对恶意逃欠电费的实施针对性稽查,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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