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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供电构建“协防控”监督体系

作者:寇宝刚 李韶东  2011-08-16

【本网讯】8月15日,河南省许昌市监察局印发的《许昌监察工作信息》,刊发了《许昌供电公司“协、防、控”三位一体 构建完备协同监督体系》的经验材料,对许昌供电公司以协为主、防控结合的“协、防、控”三位一体协同监督体系进行了全面介绍。

许昌供电公司以协同监督抓过程,以防范整改促执行,以规范管控建机制,消除管理短板,规范内部运作,降低经营风险,保障了企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以“协”为主重监督。建立“1+1+1会议”制度。每月合并召开监审专员座谈会、舆情稳定分析会与审计监察联席会,分析市、县两级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建立“审监法协同”制度。积极发挥市公司审计、监察、法律部门在依法治企中的作用,形成了监管合力。

在审计过程中,注重纵向联动,组织各县供电企业全程参与,促进市公司管理资源向县供电企业延伸。今年以来,许昌公司共组织开展了4项专项审计调查,1项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风险等级划分进行了风险提示,揭示4类经营管理风险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3条,使监督工作发挥了实效。

以“防”为要促规范。对于审计调查、效能监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等级评价,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措施,限期规范。建立了企业风险管理台账,对公司的经营漏洞和管理短板进行逐项分解,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专项行动的方式,集中力量,破解顽疾,先后开展了“三规范、一防范”督察问效活动和财务监督与审计监察专项行动,超前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以“控”为纲建机制。以依法治企为核心,建立健全了各类工作流程,使企业经营管理有法可依,各类风险可控能控在控,实现了企业经营的“标准化、精益化、合规化”。今年修订完善了经济合同、临时用电等5项规章制度,使公司营销、农电、法律、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都能按章办事。深化文化传承,构建了公司依法经营的“遵章文化”,每个人都能自觉养成遵章办事的习惯,每个部门都能按照依法治企的方针开展工作,形成时时处处按程序办事、按规范运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监督体系,许昌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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