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长兴县供电局印发《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和监督事项,以期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促进惩防体系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持续提高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效率效益。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企业风险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方位监督的创新管理,是推进惩防体系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该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将落实协同监督机制融入业务领域、管理环节,做到监督管控与业务管理同频共振,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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