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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供电规范社会行风监督员管理工作

作者:黄以华  2011-10-19

【本网讯】为加强企业“三集五大”改革后的行风监督,提升服务水平,树国网品牌,江苏省灌南县供电公司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从规范社会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工作。10月18日,该公司修订后的《灌南县供电公司行风监督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该公司的管理办法不仅对社会行风监督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要求,还针对过去监督员聘任和解聘工作的随意性和人员的局限性,规定行风监督员一般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社区以及有代表性的用电企业中选聘,任期2年。任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无特殊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相关活动的将解聘。

为防止监督员聘任流于形式,有名无实,该办法还对行风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出13条明确界定。供电公司不仅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公司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各有关部门也要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行风监督员持证,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监督公司服务工作,收集客户和群众对供电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公司,同时积极向社会宣传电力法规和供电服务新举措,搭建公司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目前,该公司的30名社会行风监督员正在按照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行风监督,灌南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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