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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供电出台医疗、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作者:李角向 查文琴  2011-10-26

【本网讯】10月25日,从江西上饶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获悉,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使员工合理有效地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规范医疗、生育保险报销工作,该公司制定出台了《上饶供电公司医
疗、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该细则中医疗、生育保险所遵循的原则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采取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参加省本级医疗、生育保险,实行内部统筹。为此,该细则明确了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配置和管理;员工日常就医管理;慢性病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等。

为加强医疗、生育保险管理,该公司成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领导审核小组,由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并且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医务室负责诊疗及药品费用审核等业务经办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医疗,生育保险,上饶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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