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从江苏省洪泽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洪泽公司被表彰为“2006-2010年洪泽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汪婉仪同志被表彰为“2006-2010年淮安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自2006年“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实施以来,该公司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依法治电、依法治企工作,在内努力打造一支遵纪守法、依法管理的职工队伍,在外努力营建一个安全稳定、合理有序的供用电秩序,为推进全县平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该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制度和机制,将普法工作和依法治企工作推向新阶段,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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