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25日上午,江苏省洪泽县供电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江苏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这项活动是省电监办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开展的,是贯彻中央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时间为2011年11月—2012年底,其目的是切实保障人民生活用电,规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让人们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供电企业要充分利用负荷控制等手段错避峰,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保障居民用电;全面优化保障性住房的用电报装服务,设立报装业务绿色通道等;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规范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等。
为了确保活动成效,该公司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电监办两个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按照省、市公司统一部署,围绕行动主题,要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有针对性开展活动。
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学习,要让行动要求传达到一线员工。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过程控制,严格考核,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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