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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灵寿供电大力推进购电制防范源头风险

作者:单文忠 任晓明  2011-12-08

【本网讯】今年5月以来,河北灵寿供电公司为提升营销管理水平,缓解电费回收压力,大力推行用户购电制,从源头上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了电费的足额回收。

针对推广购电制面临的客户不易接受、装置出资渠道狭窄等问题, 该公司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动员、个别座谈,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办法,主管领导带领营销及供电所人员深入基层,分组包片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督促用电客户按照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按时结清电费,并以责任部门、责任台区为单位,将任务细化、分解到人,严格时间节点,施行月度调度、考核。

对政策性限制、高耗能行业、高危行业和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客户,特别是新装增容、发生用电变更、低信用等级、有盗窃电能行为以及有违章用电行为的客户,一律要求安装高压预付费装置。根据客户用电特点和承受能力,该公司先期采取足额预付电费或每月分期预付方式计收电费。

供电所预先对其经营情况进行逐户摸排甄别,按其经营状况分别采取了三种不同的预交办法:正常生产的用户按上半年月平均电费金额预交电费。经营困难的用户可暂缓一个月预交。对停运的客户,酌情收取一定数额的预交电费,所欠部分开工前交清,逐步实行全购电,确保了购电制的顺利进行。

截止11月底,该公司已推广装置购电249户,新增70户,协议购电1208户,占高压户数的86%。不仅有效扼制了电费拖欠,确保了月度电费及时回笼,实现了电费回收率100%、上缴率100%,还在一定程度上较大幅度降低了线损,高低压线损分别降低了0.16和1.16个百分点,创历史新低。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费回收,灵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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