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廉政档案》就像一面镜子,时刻监督检验着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们绝不能让镜面上有任何瑕眦!”2月7日上午,江苏省新沂市供电公司党员李康一边和同事张勇交流廉政方面的心得体会,一边总结1月份廉政工作表现,并填入了个人《廉政档案》。
去年以来,该公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依托员工代表监督履约的原则和违反协议责任必究的原则,在340余名党员干部中推行了《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廉政之光”辐射到公司的每一个角落。同时,该公司本着对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单位负责、对责任人家庭负责的态度,制定、签订了廉政责任互保制度。即由公司主要党政领导与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廉政互保合同,各单位财务会计与班组长、重要岗位人员签订廉政互保合同,并由公司纪委和全体员工代表履行合同的日常监督。同时,该公司还把廉政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与16个基层供电所的所长、核算员、技术员、安全员、营销员、班组长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该公司为大家定制的《廉政档案》中记录着党员干部个人信息以及其家庭收入、个人重大事项、收受礼品、为民办实事等情况,定期召开支部生活会、民主座谈会,采取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以及不定期、不定点等事先不打招呼的办法,对涉及党员干部自身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考核审查、监督和评议。
“面对组织、同事和家庭,既然填写了《廉政档案》,就要全面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绝不违反组织纪律,辜负大家的期望!”这是该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共同的决心。当天下午,该公司的瓦窑、棋盘、窑湾供电所获得了徐州市供电公司“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支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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