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10日,笔者从明珠公司“三会”上获悉,明珠公司职工陈杰、王波、杨柳艳等七名同志被授予“总经理特别奖”殊荣。这是明珠公司首次设立并颁发该奖项。
该奖项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在本职工作岗位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和做出贡献。
据悉,获“总经理特别奖”的对象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或提出的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有明显改善的职工;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创新、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面临困难,临危不惧,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避免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总经理认为事迹突出、应该奖励的员工。奖励时间:凡经认可达到奖励标准者即可奖励,每年一次,公开奖励。总经理特别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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