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15日,在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涟水县201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江苏省涟水县供电公司被淮安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0-2011年度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以树立诚信服务品牌为宗旨,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始终坚持将客户利益摆在首位,不断规范服务行为,积极维护广大电力客户的合法权益,坚持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努力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社会信用度。
通过加强对全体员工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和考核、改善营业厅环境、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细化服务流程、建立客户投诉档案、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召开服务质量考核会等多种方法,将优质服务真正的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多次被当地政府评为“软环境评议十佳单位”,连续六年蝉联“涟水县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活动现场,该公司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并逐一介绍了电费充值卡、智能电表、峰谷电价、委托代扣电费业务等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知识,倡导市民环保、节能的低碳生活,增强广大群众的节约、安全用电意识,进一步增进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当天,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200余份,赠送群众纪念品150余份,接受咨询32人次,无一例电力投诉事件发生。
标签:诚信单位,涟水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