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道

管理论道

罗江供电推行供电所营销综合排序办法

作者:曾杰  2012-04-09

【本网讯】“从4月份开始正式推行《供电所营销综合排序办法》”,这是笔者4月9日从四川罗江供电局获得的消息。

在今年2至3月期间开展的营销作风整顿期间,针对供电所营销管理因先天不足而存在的薄弱环节,罗江供电局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管理标准》,制定了《供电所营销综合排序办法》,拟通过推行该办法探索提升农电营销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农电营销业务管理体系,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推动各所业绩。

据了解,该局将采取月度和半年两种方式对各所的营销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其中月度评价包括经营指标、优质服务、培训、报表、班组建设五大类项目,15个细化项目,评价侧重于售电量、售电均价、应收电费、线损、优质服务和营销安全责任事故。

半年评价共有经营指标、业务管理、用电检查、电费电价、电能计量、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七大类项目,42个细化项目,评价重点放在主要营销指标及综合管理方面。两种评价均采用百分制,每月初完成上月评价,每年7月和次年1月完成半年评价。评价排序结果将与供电所的绩效管理挂钩。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营销,罗江供电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