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17日,安徽合肥供电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突出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导向,注重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考评实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该公司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将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和“年度定性评价”相结合。结合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确定了月度考核10条量化标准;根据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将考评结果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同时引入加分项,鼓励各单位、部门主动开展廉政风险管控工作。
该公司党风廉政考核将与月度绩效考核、年度业绩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月度量化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公司月度绩效考核扣分的依据,与月奖金挂钩。“年度定性考评”结果直接应用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之中。考评“优秀”的单位和部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公司及上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的重要条件之一;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单位、部门以及党政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通过加强党风责任制考评,该公司将不断增强各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有效防控企业经营管理廉政风险,推动依法从严治企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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