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阿尔山供电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促进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来抓,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局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一是该局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重大决策包括该局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市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二是成立了监督领导小组,细化责任。成立了由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重一大”工作监督小组,按照“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有: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是否有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是否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是否有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三是明确了违法“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务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局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处理。
标签:阿尔山供电局,三重一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