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16日下午,湖北省黄梅县供电公司在客户分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四月份营销工作例会,认真部署下阶段营销重点工作。会议由营销科长钱宏伟主持,副总经理王华章、“一科四中心”负责人、相关专责以及各供电单位的营业所长、班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营销科通报了四月份“营销工作简报”,组织学习了《黄梅县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城乡居民新建(翻建)住宅用电报装补充规定的通知》。客户分中心副主任王爱武通报了营业窗口暗访及星级员工评比情况,组织学习了《黄冈供电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服务评价管理办法》。稽查分中心对公司5个供电单位高损台区稽查问题进行了通报。客户分中心、电费中心分別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汇报。
最后,副总经理王华章对后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指标方面,要加大电费风险的控制力度、对购电系统进行一次认真淸理,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停用重新启用的用户要严把电费管理关,对推进电费绿卡村的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下定决心,下大力气,下大功夫,加大电费绿卡村的推进力度。
二是加大营业普查力度,加大对台区线损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对台区线损波动较大的台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消灭高损台区的存在,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台区线损降低达到理论水平。
三是严把农排电价的核审关,杜绝虚开农排现象,确保农排电量的真实;加大移动、联通机站电费的稽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在优质服务管理方面,对市公司标准化营业所验收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求七个验收单位要以规范化管理为准则,认真整改,迎接验收,确保水到渠成,旗开得胜。要加强窗口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员工着装,严格上下班劳动纪律;抢修人员必须按照承诺时间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严肃抄表质量,不得有估抄、多抄现象。
五是严肃用电报装手续,要以鄂电司黄梅县供营销〔2012〕29号文件精神为标准,对城乡居民新建(翻建)住宅用电报装必须持有黄梅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办公室签发的《黄梅县城乡个人申请水电初装准予办理通知书》,方可办理用电报装手续和接火用电工作,凡无《黄梅县城乡个人申请水电初装准予办理通知书》的,不得为其办理。该项报装业务包含住宅建设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凡由此违规而造成的后果,将严肃追究行为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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