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29日,开封县供电公司被开封市国家税务局、开封市地方税务局评为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开封县国税局和地税局领导代表开封市国税和地税局对开封县公司举行了授牌仪式,公司总经理代鑫波、监审员王绍东、总会计师宋倩参加授牌仪式。
开封市国家税务局、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在开展的2010-2011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评审中,开封县供电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被评为2010-2011年度税信用A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对纳税企业遵守法律依法纳税信誉的综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等级评定为每两年一次,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管理、违法违章处理情况五个方面。
开封县公司在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的同时,始终把“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作为经营理念的核心,自觉规范经营,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主动为税务机关提供各种涉税资料,为税务机关的征管决策提供可靠的原始依据。同时,该公司十分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随时将国家颁布的条例、制度贯彻执行,加强税收筹划,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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