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联合发文,表彰2011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磐安县供电局获得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磐安县供电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及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磐安”、“平安电力”建设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加强源头治理,提高防控能力,强化综治监管,着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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