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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供电局组织学习新《保密法》

作者:王明科  2012-06-26

[本网讯]为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意识,6月21日,贵阳供电局组织学习了新《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新《保密法》)已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新《保密法》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坚持保密与信息公开并重;二是缩小国家秘密的范围,健全了自行解密与解密审查相结合的解密制度;三是明确违规的法律责任。

今年10月,党的十八大将隆重召开。同时,南方电网公司也迎来了成立10周年。做好2012年的保密工作,具有特别重大意义。针对新形势,参会人员从新保密法出台背景、特点及对工作的要求三方面,组织学习了新《保密法》。结合当下网络高度发达的现状,重点学习了21项防泄密技术措施。

最后,该局对今年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防范措施,严防涉密事件的发生。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贵阳供电局,《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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