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充实应急组织机构及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近日,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文山输变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文山电力输变电分公司)结合实际,决定充实文山电力输变电分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一是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由分公司经理任总指挥,支部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综合部、党群部、变电管理所、线路管理所负责人。
二是进一步确定主要工作职责。落实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接受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决定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并指挥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
三是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和专业管理部门。应急办公室挂靠公司安全监察部,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副主任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综合部、党群部主任,成员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综合部、党群部副主任、专责及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四是完善应急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政府、上级单位和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标准;监督、指导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在应急处置中协调应急资源调动;汇总分析应急信息,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信息;并负责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应急资金落实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通过充实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分公司处理电力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理顺和完善了应急机制,使分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得以健全,分公司应急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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