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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供电荣获黄冈市“公用企事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程耿黄梅    2012-09-11

【本网讯】9月10日上午,湖北省黄梅县工商局一行将“黄冈市公用事业诚信单位”奖牌和表彰文件送到了公司副总经理王华章手中。

据悉,“黄冈市公用事业诚信单位”评选,是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黄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冈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采取消费者自主投票、媒体公示等程序,最后经黄冈市“百万消费者评诚信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入选单位,公司最终以良好的口碑获评黄冈市2012年度“公用企事业诚信单位”。

今年以来,黄梅县供电公司深入贯彻省市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快坚强电网建设,强化依法从严治企,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全力优化社会发展环境,特别是在为电力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坚持诚信为本、诚信服务,形成了“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公平合作、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下阶段,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为载体,着力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承诺,深入开展“十佳三差”评选、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力和美誉度。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黄梅供电,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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