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电网公司的督查工作,促进督查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贵州电网公司出台了《贵州电网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分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办、专项工作任务督办、日常工作任务(含上级文件)催办三大类。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尤其是了解和反映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各级督查工作部门要联系、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对其所分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未经授权,不直接处理职责范围以外的具体问题;不包办、代替各职能部门行使职权;督办工作任务要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工作内容要具体、可行,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笼统,以便于责任部门的落实。完成时限既要考虑任务的紧急程度,也要考虑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
在工作流程上,《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分为立项、督办、延期或取消、通报、办结几个部分。并明确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督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查网络成员在本部门督查责任,坚决克服有布置无检查、有决策无落实的现象。对未能完成交办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据了解,《贵州电网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对贵州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推行科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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