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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供电连续七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刘华    2012-11-16

【本网讯】11月9日,山东省莱州市供电公司迎接了2012年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截止目前,该公司已连续七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检查组全面查看了该公司在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环境卫生、科学管理、创建活动、特色指标等方面的资料和现场,对该公司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莱州市供电公司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发扬以“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为核心的企业精神和以“学习创新、爱岗敬业”为核心的工作精神,让整个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使全公司上下营造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文明和谐氛围,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先后被授予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文明单位,莱州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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