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13日,由浙江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金友华为组长的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考评组对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行考评验收。验收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洞头县顺利通过此次考评验收。
当天,在听取了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汇报和观看了创建工作的纪录片后,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考评组一行还深入洞头县海霞村、松柏园村、惠民村、花岗村、深门村、布袋岙村、正岙村等地,对洞头县的适用条件、必备条件,以及考评指标中的电网坚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等方面对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
验收考评组对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县的适用条件符合C类要求,必备条件满足C类标准,考评指标得分率在90%以上,已构建了“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格局,达到了“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的C类新农村电气化县要求,同意报请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洞头县“C类新农村电气化县”的称号。
据悉,洞头县从2008年开始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多年来,洞头县立足海岛实际,采取集中规划、分布实施、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不断夯实电气化建设基础,优化农村电网结构,在科学有序推进新农村电网建设的同时,还大力开展“电力·社区”共建活动,推广“电力海霞”服务特色等,不断提高了供电优质服务水平。目前,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建成电气化街道(乡镇)6个,覆盖率100%,电气化村68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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