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27日,河南舞阳供电公司召开会议,再次组织人员学习宣贯《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该公司经理鲁晓耀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该《条例》,各级安全员、班站所长及中层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学习。
《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共分总则、用电人权益保护、供用电设施、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六十四条内容,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填补了河南省电力地方法规的空白,将进一步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用电人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供电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舞阳公司要求各部室、各班站所员工首先要提高认识,要把学习《条例》内容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细读研读《条例》内容,特别是电力设施保护、治安保卫、生产技术、运检维护、用电检查、窃电处理、营销服务等职能部室,一定要从《条例》的每一项规定中找出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对《条例》中的核心条文规定,要学会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进行比对,切实做到融汇贯通、举一反三。
会上还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做了具体要求,强调对《条例》的宣传不仅仅局限于广播电视、局域网页,重要的是要通过媒介在员工中形成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保证《条例》得以及时、全面、准确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会后,由营销部组织,现场对参会的用电营销人员进行了涉及《条例》内容的现场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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