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江西莲花县供电公司对供电所正、副所长及计量中心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发放《营销管理个人自查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习教材,力促基层队伍高效廉洁。
据了解,一直以来,莲花县供电公司把廉政谈话作为教育、保护供电所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此次谈话前,该公司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对前阶段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明确和部署明年反腐倡廉工作;谈话活动中,组织学习十八大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承诺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国有企业经营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第382—396条《贪污贿赂罪》等,填写《营销管理个人自查表》,深入查找业扩、电费、劳务、煤矿用电、计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立改进措施。17名供电所及计量负责人就个人以及单位廉洁从业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就做好依法治企带头人以及本单位廉洁从业表了态,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34份。
此次廉政谈话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查自省的形式进一步筑牢了基层领导班子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了干部员工履职尽责、廉洁从业的责任意识,为公司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搞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标签:莲花,依法,治企,廉洁